曾用刊名:内蒙古金融研究
《北方金融》(月刊)创刊于1989年,由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主管,内蒙古金融学会;人民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心支行主办,北方金融编辑部编辑出版的为各金融机构服务的学术性专业期刊,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,是北方地区的专业性金融期刊。2014年10月《内蒙古金融研究》正式更名为《北方金融》。
刊物以宣传党的金融方针、政策为宗旨,以探讨金融、经济理论与实践为任务,以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特色,坚持“双百”方针,坚持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办刊方向,是广大金融工作者和金融、经济理论研究者进行学术探讨、普及金融知识、了解金融动态、交流工作经验园地。
办刊宗旨: 宣传党的经济、金融方针、政策,坚持金融理论研究为金融工作服务,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服务,在反映内蒙古经济金融特色的基础上,突出政策性、学术性,强调实践性,注重实用性,求实创新。其办刊宗旨是以促进金融业发展和交流为己任,关注经济金融改革发展进程,她将紧扣金融实践,关注行业成长,增进合作交流,精进品牌产品,突出差异价值,致力于从金融角度为读者提供最直接、实用、全面、急需的行业资讯。其定位是立足内蒙古,辐射北方地区,放眼国内外,服务金融业,以金融业管理...
查看详情
《北方金融》投稿指南
《北方金融》作为北方地区经济金融类学术性期刊,设置了“专稿”“专家视点”“能源金融”“改革发展”“边贸金融”“金融管理”“农牧金融”“普惠金融”“绿色金融”“金融服务”“经营管理”“金融观察”“风险防范”等栏目。我们还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金融运行中出现的难点、热点问题增设相关栏目,以满足不同作者和读者的需要。为了调动广大作者投稿的积极性,本刊从2017年10月开始,恢复稿酬发放制度,稿件一经采用,即付稿酬,希望广大作者踊跃赐稿。
为规范稿件管理,提高编审质量,凡向本刊投稿者敬请遵守以下要求:
一、稿件首页包含的要素:中文题目、所有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学历、职称、供职单位、通讯作者的手机号码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和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。
二、来稿要论点明确,逻辑清晰,理论联系实际,稿件内容可以归为学术类、政策理论类、金融实务类的文章。本刊已开通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,文章引用和抄袭率检测超过25%的稿件一律不予刊登。
三、投稿必须以电子邮件形式投寄到《北方金融》电子信箱。编辑部评审认定的专家稿件字数不限,其余作者稿件字数在5000 -8000以内为宜,标题简明扼要,突出主体,字数不超过30字。
四、来稿正文用四号字体,1.5倍行间距;2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和3~5个关键词;文献综述原则上不超过20个;文后附参考文献原则上不超过15个;数学公式请用Word自带的公式编辑器输入。
五、为本刊赐稿应为专投,不能一稿多投。三个月内未被回复,请自行处理。
六、依据有关规定,本刊有权对来稿作必要的文字修改和删节,如作者不同意编辑部修改和删节,请在来稿中注明。